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7号提案的
答 复
荣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法综治工作的思考》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部门,是一项覆盖全社会的工作。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基层基础建设是整个政法综治工作的根基。您考虑到乡镇派出所人员不足,给尿检人员带来不便,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议全县综治办及司法所参与派出所值班,建立共同参与处理调解机制;二是建议乡镇政府禁毒办可以通过考试等方式依法持有尿检资格证。
我办通过与县公安局、相关乡镇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建议一不妥,乡镇综治办与司法所有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人员配备都不充足,参与公安派出所值班不切合实际,且在实际工作中已建立共同参与处理调解机制。您反映的尿检人员重复督促,尿检时警力安排冲突的问题,应该是特殊情况,对于来派出所尿检人员,一般是快检快办。鉴于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可通过招录辅警、加大民警工作量等方式解决。
关于建议二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吸毒检测程序规定》(2009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0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的决定》(2016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141号修订)第四条规定:吸毒现场检测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进行。公安部、卫生部第115号令《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人民警察,就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二级警员以上警衔及两年以上相关执法工作经历;2.经省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具备吸毒检测、吸毒成瘾认定资格、可颁发资质证书。故乡镇禁毒办工作人员不能通过考试等方式持有尿检资格证。
感谢您对禁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承办负责人:任畅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友文 0730-763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