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政策措施工作情况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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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

政策措施工作情况

    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落实比例考核办法有关存款准备金激励约束措施的通知》,我县信用联社作为县域内唯一一家法人金融业机构,积极争创条件人民银行县支行及时申报在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县农业银行加大“三农”服务力度,提高资产质量,被中国人民银行“三农”事业服务部批准降低0.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

二、2013-全县存款增长141648万元,增长19.2%,贷款增长98624万元,增长26.9%,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县政府积极搭建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服务,2012-在市十一届银洽会上签约企业52家,签约金额7.58亿元,2013-在第十二届银洽会上签约企业60家,签约金额9.48亿元,履约率均达到90%以上。支持小微企业的增速和增量均高于全省、市的平均水平;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全县20个乡镇都设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所,中心集镇设立农行营业所,村村安装了助农取款机,县城内ATM机44台、POS(助农取款)及电话支付终端服务1682台,真正做到了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瑞业,组成了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实收资本5000万元)和大沣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实收资本10000万元)。

三、为进一步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抑制金融机构筹资不合理上升,缩短企业融资时间,我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切实为小微企业服务,最低收取担保费,目前为小微企业在保余额71家,担保金额2.15亿元。

四、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服务,提高县域内信贷投入,县政府出台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对信贷支持小微企业和服务“三农”以及对呆帐核销的金瑞机构-终给予奖励。2013-全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奖励45万元,有效地加大了信贷在县域内的投入和全县存贷比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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