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编制单位: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
目 录
1、园区概况
2、环境管理情况
2.1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2“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2.3水环境管理
2.4大气环境管理
2.5土壤环境管理
2.6固体废物管理
2.7投诉及督察整改
2.8园区信用评价
2.9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3、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4、下一步工作计划
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岳阳市 岳阳县区(县),园区代码 S438092 ,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 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建筑新材料 ,核准范围面积 9.16 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 2012年,经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完成《岳阳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经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完成《岳阳县工业集中区调扩区总体规划(2014-2020)》。2020年,经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完成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2021年,经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完成《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区扩区规划(2020-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 湘环评〔2012〕281号、湘环评〔2014〕127号、湘环评函〔2020〕4号、湘环评〔2021〕40号 。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于2003年,2012年升格为省级工业集中区,2015年晋升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获批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战略新兴产业—生物医药)。高新区近期规划面积9.16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面积约5平方公里。2017年底,原岳阳县生态工业园和县建材产业升级管理办公室合并重组,统一归口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园区现下辖三个片区,核心产业片区(原生态工业园为主)、洪山洞片区(原建材产业园区为主)和湖南岳阳农民台湾创业园。园区现有企业8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9家,形成了以科伦制药、健强药业、利尔康生物、嘉盛医药产业园等企业为龙头的生物医药产业;以天欣科技、岳盛新材等企业为龙头的新材料产业;以宸博铝业、大力神机械、湘商智能、贝特新能源等企业为龙头的智能制造产业。
近三年来,园区发展势头强劲,扩园满园、项目建设、基础配套步伐不断加快,园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实现了大变样,大变革,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所占比重不断提升,发挥了县域实体经济“领头羊”作用。园区已成为县域经济重要增长极,招商引资的最佳集聚点,产业升级的重要助推器,更加宜居宜业。园区发展速度和质量位居全市乃至全省产业园区前列,2019年全市产业园区综合考评排名第二,全省排名第五,其中省级园区中排名第二。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被评为2022年度湖南省产业园区营商环境评价先进园区。
截止目前,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88个,其中,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2个,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86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87个,1家商贸企业无需办理,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8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67个,其余21家在建企业,2家环评登记表企业无需办理验收手续;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64个,其中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正在办理当中的企业有4个,新增应急预案修编企业数量5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企业数量78个,其中重点管理得企业数量20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46个,登记管理企业数量12个,其余为在建或商贸企业暂未办理。
一、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经历3次规划环评,2012年9月6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评〔2012〕281号文对《岳阳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了批复。2014年,为继续推进岳阳县的经济建设,对原有的工业集中区进行调扩区规划,2014年12月9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评〔2014〕127号文对《岳阳县工业集中区调规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了批复。2021年,随着区域经济和企业发展,园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扩区规划,2021年12月2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以湘环评函〔2021〕40号文对《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调区扩区规划(2020-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了批复。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历年来三次规划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见表2-1、2-2、2-3。
表2-1
2012年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表
(湘环评〔2012〕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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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审查意见 |
落实情况 |
与审查意见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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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进一步优化集中区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集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集中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按报告书要求对武广高速铁路、高压走廊、省道、园区内道路设置相应的控制隔离带,集中区与主城区接壤处结合京广铁路防护用地设置不低于80m的防护隔离带,集中区西北部现有的居住、商贸、文教用地周边工业用地范围内严格限制气型污染和噪声影响大的企业入驻,在居住区和工业用地间设置绿化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
园区基本能够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按报告书要求对武广高速铁路、高压走廊、省道、园区内道路设置了相应的控制隔离带,园区与主城区接壤处结合京广铁路防护用地设置了约80m以上的防护隔离带;园区西北部现有的居住、商贸、文教用地周边工业用地范围内未引进气型污染和噪声影响大的企业入驻;在居住区和工业用地间设置了绿化隔离带;在总体布局上功能区划明确、企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总体优良。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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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执行集中区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性质及选址必须符合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规划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原药生产、制浆(废纸)造纸、化学合成等重型水污染企业进入,限制引进耗水量大或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不得新批新建三类工业企业及项目。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集中区准入与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入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从源头防治污染;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和拟引进项目按报告书要求进行清理,确保园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集中区产业定位和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根据报告书建议要求,立即中止海帆实业阳离子醚化剂项目入园的前期工作,不得准入;对现已入园但与集中区产业定位不符的金海科技、新瑞化工、富和科技、永典涂料、慧璟新材料等5家精细化工企业酌情予以保留,但后续不得扩大生产规模。 |
严把入区企业项目准入关,入园企业均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规划要求;园区内未新批或新建三类工业项目;入园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已按报告书要求中止海帆实业阳离子醚化剂项目入园工作,金海科技、新瑞化工(更名为衡义材料)、富和科技、慧璟新材料等4家精细化工企业按要求保留,并没有扩大生产规模,永典涂料一直未建成投产,已退出;园区项目基本符合产业政策、园区产业定位和环保“三同时”管理要求,但仍有3家企业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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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快完善工业集中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集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规划在岳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范围内建设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共用排污主管外排新墙河。集中区区域开发、道路建设、项目落地应确保截污、排污管网同步建设,并加快落实集中区管网建设与岳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对接。在集中区与相应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对接完成前,集中区内应限制引进水型污染企业,并对已投产企业外排废水水质严格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控制。 |
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截污、排污管网与道路工程、企业落地同步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岳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北侧,已建成投入试运行。园区企业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该环评批复后,园区新引进的企业均不是以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在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前,已投产企业污水排入岳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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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园区内已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园区企业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园区内企业危废均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处置率100%,没有发生二次污染。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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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集中区大气污染控制。集中区内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不得建设和使用4t/h以下燃煤锅炉;园区管理机构应统筹通过外调低硫煤和洗煤控制燃煤含硫量在1%及以下,督促各用煤单位配备必要的脱硫脱硝除尘措施,保证烟气达标排放;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进一步削减燃料结构型大气污染。建立集中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集中区内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必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园区已实行集中供热,热源公司使用一台25t/h燃煤锅炉,用煤含硫量在1%以下。目前使用集中供热的企业有9家,使用天然气锅炉的企业2家,使用生物质锅炉的企业3家,园区已淘汰4t/h以下燃煤锅炉。 入园企业废气排放均达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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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业集中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园区由一名主要领导分管环保工作,暂未设置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已制定《岳阳县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省环保厅备案。园区内已有47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基本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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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按集中区的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园区按照《岳阳县生态工业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落实园区内所有散户村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涉及211户村民,安置点位于园区北侧的兰塘村安置区,没有因拆迁安置引起次生环境问题发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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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
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做到了文明施工,采取措施做好了水土流失工作,保护了生态环境,没有发生地表水体污染事故。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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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污染物总量控制:COD ≤380吨/年,氨氮≤50吨/年,二氧化硫≤560吨/年,氮氧化物≤385吨/年。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境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
2012年园区内企业产排污情况数据显示,园区污染物排放量为COD 109.087吨/年,氨氮 16.737吨/年,二氧化硫99.15吨/年,氮氧化物99.17吨/年,污染物排放量在总量控制范围以内。 |
符合 |
表2-2
2014年园区环评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表
(湘环评〔2014〕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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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审查意见 |
落实情况 |
与审查意见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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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鉴于集中区位于湖南新墙河国家湿地公园白洋水库的上游区域,距湿地公园最近距离仅约2km,且集中区排水经新墙河6.3km进入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水质保护要求高,集中区应切实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集中区企业准入参照《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予以控制把关,禁止引进排水涉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的企业,严格限制引进排水量大的企业。加强对集中区入园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的配套和正常运行,并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预防,切实杜绝企业污水偷排、漏排及事故排放的发生。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未引进排水涉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的企业,严格限制引进排水量大的企业。园区管委会对入园企业严格监管,要求企业建设时落实好水污染防治设施方可投入试生产。园区已完成编制《岳阳县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预防,有效防止了企业污水偷排、漏排及事故排放的发生。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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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集中区污水厂建设进度。在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实现对集中区污水进行接管处理前,严格限制引进涉水型污染企业引进和投入试生产。 |
园区污水厂已建成投入试运行。园区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近年园区引进的企业均不是以水型污染为主的企业。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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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集中区天然气供气气源已接入,园区燃气管网已基本建成,在集中区后续发展中,应按环评要求限期淘汰集中区现有小燃煤锅炉,并对新建动力、供热设施全面推行使用清洁能源。 |
园区内新建的动力、供热设施基本采用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园区已淘汰所有小燃煤锅炉。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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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次调扩区不新增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按原批复总量进行总体控制。 |
根据区内企业产排污情况汇总数据,目前园区污染物排放量为COD 109.087吨/年,氨氮 16.737吨/年,二氧化硫99.15吨/年,氮氧化物91.17吨/年,污染物排放量在原批复总量控制范围以内。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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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集中区规划必须与区域宏观规划相协调。如区域宏观规划进行调整,集中区规划须作相应调整并进行环境可行性论证。 |
岳阳县已制定《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园区企业准入条件与岳阳县“十三五”规划中重点支持的产业和企业不协调,园区规划尚未作相应调整。 |
符合 |
表2-3
2021年园区调区扩区规划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表
(湘环评〔20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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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审查意见 |
落实情况 |
与审查意见符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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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严格依规开发,优化空间功能布局。园区在下一步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布局,将空间管控要求融入园区规划实施全过程,园区规划用地不得涉及各类法定保护地,严格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园区建设。从环境相容性的角度优化区域功能布局,主产业片区西部紧邻县城的生物医药产业区应严格限制气型污染为主的企业入驻,并对于已有的兰塘村安置区、惠民小区等集中居住区周边工业企业气型污染子以重点控制。园区应严格边界管控,控制发展规模,严守《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及其相关条款的修订和释义要求,后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新的禁止和限制性要求的,应严格予以执行。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布局,将空间管控要求融入园区规划实施全过程,不涉及各类法定保护地,严格按照核准后的规划范围进行建设。主产业片区严格限制气型污染为主的企业入驻,对已有的兰塘村安置区、惠民小区等集中居住区周边工业型企业予以实施重点监管。园区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及其相关条款的修订和释义要求,严格控制发展规模。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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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园区产业引进应落实园区“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园区医药产业定位应以现有产业的配套和延伸为主,限制新引进排水大的项目并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清单中所设置的产业排水限制要求。 |
园区强化“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执行区域限批制度。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绿色生态园区创建。加快完善园区环 保基础设施,积极推行园区环保管家制度,开展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采用 综合能源方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低碳能源。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加大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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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排污管理。完善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园区各片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园区不得超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引进项目。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应严格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一级标准、其余未包合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B18918 2002)2一级A标准,在东洞庭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皿类标准(湖、库标准)之前,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原则上维持1万m3/d处理规模。严格限制入园企业的总磷排放浓度,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总磷浓度应控制在6.5mg/L以下以确保污水处理厂的除磷效果。加快入河排污口前端人工湿地的建设,人工湿地应能完全接纳岳阳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保障人工湿地对总磷等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园区应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并完善污染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排放企业的监管,加强对VOCs排放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园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入园企业及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推动涉及VOCs排放的主要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园区应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 |
园区完善了污水管网建设,园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各自专门管网分别进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产废水处理厂,达标 后排入新墙河;园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新墙河。园区加强医药和已有精细化工企业执法监测, 严防废水偷排漏排。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严格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一级标准、其余未包合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B18918 2002)2一级A标准,在东洞庭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皿类标准(湖、库标准)之前,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原则上维持1万m3/d处理规模。严格限制入园企业的总磷排放浓度,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总磷浓度应控制在6.5mg/L以下以确保污水处理厂的除磷效果。园区企业准入参照 《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 予以控制把关,禁止引进排水涉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的企业, 严格限制引进排水量 大的企业,加强对集中区入园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的配套和正常运行。园区内已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 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区范围内仅有一家企业用煤作为能源,为主区企业集中供热,所使用的燃煤为低硫煤,含硫率不高于 0.8%,灰分不高于 16% 。其他企业均采用电能和天然气作为能源。 入园企业废气排放均达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陶瓷企业废气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及其 2014 年修改单标准。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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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加强对园区周边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通过监测数据,检验人工湿地对水污染物的净化处理效果,以优化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的运行,促进新墙河和洞庭湖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和岳阳县分局对园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废气、废水和噪声定期开展监测, 并对岳阳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进行例行监测。园区管委会已设置两个空气自动监测小微站, 开展环境空气质量 6 项基本因子的24h 连续监测。园区管委会已于 2021 年 7 月委托湖南永蓝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按跟踪监测方案开展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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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各案工作,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做好生物医药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 |
园区由一名主要领导分管环保工作, 成立了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环保科), 设置了 2 名环保专干;园区已制定《岳阳县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省环保厅备案。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于第三方签订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合同。目前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1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现场评审通过,资料收集完成,正在办理备案手续;园区已委托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公司于 2020 年 4 月起开展环保管家服务工作,提高园区的环保管理水平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完善企业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开展园区环保体检,排查环保风 险隐患等。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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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拆迁安置计划。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园区管委会与地方政府应共同做好控规,主产业片区东南部的生物医药产业区周边不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或生态敏感区,对于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
园区严格按照环评审查意见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园区在开发过程中会妥善对居民进行安置。主产业片区东南部的生物医药产业区周边不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或生态敏感区。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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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保护。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留自然山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
园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做到了文明施工,采取措施做好了水土保持工作,保护了生态环境,没有发生地表水体污染事故。 |
符合 |
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自行监测结果情况:
2025年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朴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按照跟踪环评中要求,对园区开展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空间布局约束
①园区现有的企业不涉及印染行业和纸浆造纸行业,园区最新的调区扩区规划主导产业为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和新材料,均不涉及印染行业和纸浆造纸行业。
②园区已通过调区扩区规划(2020-2025)将原核准范围和洪山洞建材产业片区统一并入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管理,有利于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园区不涉及有色行业,原核准范围内现有4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均为湘环评〔2012〕281号批复保留企业。
③园区已新建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6月已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岳环评〔2020〕88号),2023年5月正式投入运营。近期建设规模为10000m3/d,远期(2030年)建设规模为30000m3/d,负责处理园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将现有的岳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线改造为尾水排放管线,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依托现有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最终排入新墙河。
2)污染物排放管控
①废水:园区现有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区废水,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园区主区企业废水均通过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岳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实现全面雨污分流,确保各片区生产生活污水应收尽收,企业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集中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率100%,无超标排放记录。
②废气:园区有设立空气质量监测站(实时监测 PM2.5、PM10等指标),对涉废气企业(含涉 VOCs 企业)强调加强企业管理,对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配置相应的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园区无大型燃煤企业,能源以电能、天然气为主,无恶臭污染物项目入。
③固废:园区严格督促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企业危险废物全部委托第三方等有资质单位处置。
3)环境风险防控
1. 园区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完善了各片区应急预案编制,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 园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涉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企业,均已制定单独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设置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完成备案;
3.风险源排查与管控:2025年开展全园区环境风险源排查 3次,排查出风险点 8处,均制定管控措施(如危废暂存间加装防腐防渗层、废水处理设施增设应急池);建立风险源动态台账,每月更新 1 次,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园区现状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3.39m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21m³/万元,远小于岳阳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和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指标。因此,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园区主区已实施集中供热,主区已淘汰小型燃煤锅炉,仅保留一家集中供热企业使用煤作为能源。洪山洞片区内陶瓷企业已淘汰锅炉、煤气发生炉使用优质煤,已有6条产线改为天然气窑炉,其他企业使用电能和天然气作为能源。园区现已建成光伏发电60MW,园区现状折合总能耗为18.35万t标煤,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0.18t标煤/万元。由此可知,园区现状能源消耗均低于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和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预测值。因此,符合能源利用上线要求。
本次调区扩区规划主区面积为727.25hm2,主区大部分范围位于荣家湾镇,远小于荣家湾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洪山洞片区188.25hm2,洪山洞片区位于长湖乡,远小于长湖乡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因此园区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自查报告与《岳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1 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 100% ,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 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设计处理规模 10000 m/d,实际处理规模 4000 m/d,污水处理工艺为 AA/O工艺 ,在线监测达标率 100 %,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 100 %。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 5 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 3350 t/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 64 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 100 %(按外排水量计),园区5家工业废水外排企业均未涉一类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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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预处理工艺 |
主要污染物 |
废水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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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AO |
氨氮、总氮、COD、SS |
1100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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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岳阳慧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酸碱中和 |
Ph、SS、氨氮、COD |
900t/d |
|
3 |
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AAO |
TP、氨氮、总氮、COD、SS |
300t/d |
|
4 |
岳阳渔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AO |
TP、氨氮、总氮、COD、SS |
80t/d |
|
5 |
湖南艾妍食品有限公司 |
AO |
TP、氨氮、总氮、COD、SS |
80t/d |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 13.285 t/a,氨氮 0.278 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 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 八仙桥水质国控断面 ,水功能区划 三 类,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0 倍。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2025年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了湖南朴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周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 0 个,已完成整治 / 个,未开工的 / 个,修复中的 / 个。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 30 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 0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02.122t/a,氮氧化物411.18t/a,VOCs 0.801t/a,其他0 t/a。
园区2025年度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含小微站建设等),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结果情况:
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微气站建设情况:
2020年,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省市要求,已委托第三方建设(含运行维护)空气质量监测站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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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监测点名称 |
中心点经度 |
中心点纬度 |
站点类型 |
|
1 |
嘉盛产业园区点位 |
113.154385 |
29.129771 |
空气小微站 |
|
2 |
湖南阳光创新贸易有限公司 |
113.162570 |
29.111188 |
空气小微站 |
园区空气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与上一年度空气环境质量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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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盛产业园点位年均值对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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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PM10 |
PM2.5 |
SO2 |
CO |
03 |
N02 |
|
2025年均值 |
59.84 |
50.78 |
7.83 |
52.33 |
130.33 |
8.18 |
|
湖南阳光创新贸易有限公司 |
||||||
|
年份 |
PM10 |
PM2.5 |
SO2 |
CO |
03 |
N02 |
|
2025年均值 |
62.09 |
34.85 |
4.20 |
4.74 |
6.96 |
5.17 |
根据现阶段监测数据反馈园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未出现污染物超标情况。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超标因子 无 ,最大超标倍数 0 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 个,已完成修复 0 个,未开工修复的 0 个,修复中的 0个。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48 个,产生量95211.06 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59812.13 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 35398.93 t/a。园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41个,产生量7091.789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7091.789t/a。
园区各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由企业自行处理,园区未建设集中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园区管委会安全环保科已建立园区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详细统计了企业固废产生量、固废性质、处置方式,相关企业已建立“危险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园区的生活垃圾送岳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各企业回收利用或暂存,少量的危险废物由企业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 0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 ,处理工艺 / 。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 件,已完成整改 / 件,完成率 /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0 件,已完成整改 0 件,完成率 0 %。
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较早开展了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三方探索: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在线设施分别与相关的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合作,效果良好。
(1)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AAO+高密沉淀+活性砂滤池”处理工艺,具有较高的总磷去除效率,可实现尾水中总磷浓度达到严于一级 A 标准的《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一级标准要求。
根据现场运营数据统计,目前工艺运行状态良好,2025年处理水量为1493700.9吨,日平均处理量约4092吨每日,年平均出水COD浓度16.50 mg/L、出水氨氮浓度0.09 mg/L、出水总磷浓度0.152 mg/L、出水总氮浓度6.86 mg/L,出水水质完全达标。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按照环保部门相关政策要求,该项目安装了进出水在线COD、NH3-N、TP、TN监测设备,并已完成调试及与市局环保平台数据对接,实现对厂区进出水水质进行实时在线监控。
(2)引进第三方治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环境管理,我园区根据2020年8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响应,引进第三方治理单位“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园区“环保管家”进一步提高岳阳高新区整体环保管理水平。
“环保管家”是于2024年12月进驻园区,主要是在两个方面开展,定制服务和专项服务。定制服务的内容主要为:
①基础工作
(1)走访调查园区企业、排查问题并形成记录统一汇报给园区安环科。在调查基础上,制定计划开展整改复查与日常巡查。调查中发现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由园区督促其加强日常自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日常巡查时,可按照重点企业、一般企业、非重点企业分成A、B、C三类,确定不同的巡查频次和深度,可分别按每季度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进行巡查。
(2)更新园区企业“一企一档”及“一园一档”,“一企一档”分别建立相关企业台账,完善企业入驻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规范内容。
(3)完成2025园区环境自评估报告,并通过市环保局审核,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了公示。
(4)建立园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表。
(5)召开企业环保培训会议。2025年共计召开2次园区企业环保培训;第一次培训以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指南。第二次以企业危废资料及现场管理为主题给企业普及培训。
(6)不定时到企业排污口取样检测,共检测企业30余家,抽查次数120次。
②常规工作
根据《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大重点专项行动湖南省落实方案》(湘环函〔2019〕118号)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问题排查整改销号和“一园一档”规范化工作,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了“一园一策”方案。
专项服务(专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有:配合省市环保督促、协助园区排查及问题销号。
(1)园区不断夯实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将风险防范纳入常态化管理范畴。园区会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微型空气监控站可实时监测数据并实现联网,通过大气污染应急检查APP能够随时查询工业园的空气质量状况,这为园区空气质量预警提供了可靠保障。
园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运营公司分别对污水处理站和在线监控实施运营监管,同时规范管理制度,针对水质、水量、污泥量、耗电量等各项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职人员进行24小时维护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近5年来,园区根据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要求,对企业入园实行环境准入管理,以“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重要依据,坚持可持续绿色发展道路,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3)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园区针对污水管网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园区工作人员、环保管家、特邀环保专家一起共同摸查污水流向和管网破损情况,查找环保“隐疾”。通过第三方服务,为园区及企业提供系统“环保诊断”服务,以便从源头到末端系统的发现园区内管网破损和管网维修,提出整改方案,开展整改绩效评估,促进园区更加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准入
在调区扩区规划的同时,园区将继续按照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以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重要依据。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环保督察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二)强监管
持续优化园区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专职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涉VOCs企业、危废产生及经营单位的全过程监管。依托已建成的小微站等监测设施,完善园区智慧环保监管平台,提升非现场监管和精准执法水平。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补短板
针对自查发现的环保基础设施区域不均衡、加快制定并实施专项建设规划。同步完善新建区域的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等配套设施。
(四)防风险
持续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定期修订并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涉危化品企业、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巩固和深化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严防新增污染。
(五)促提升
深化园区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持续推进能源计量与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耗、水耗管控,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工厂、黑灯工厂创建,推动园区整体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六)重协同
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调区扩区、项目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主动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对园区调区扩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指导与支持,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