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办理不动产权证提取公积金咨询
来信人: bulelulu
来信时间: 2024-10-30 10:29:16
内容: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操作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文件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条件是:在岳阳市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近两年内首次登记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请问“在近两年内首次登记”如何定义?如果房子是在2018年公积金贷款购买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今年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且公积金贷款没有逾期过,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4-10-30 16:23:49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就您反映的住房公积金问题现予回复:

  2024年10月30日与您取得联系,依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操作实施细则》(2024年9月版)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相关费用提取需要在岳阳市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近两年内首次登记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您在2018年已经办理现有自住住房的不动产登记,故不符合两年内首次登记的要求。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住房公积金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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