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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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有独生子女证却被告知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
来信人: | 王清清 |
来信时间: | 2023-03-07 22:29:55 |
内容: |
2023年2月21日,我向岳阳市人社局咨询独生子女补贴领取的事宜,因本人父母户籍属岳阳县公田镇,故由岳阳县相关部门给予了回复,说是要去本村咨询申报程序。 第二天便要家父去公田镇塘田村进行了询问,村委回复说是独生子女在1992年4月之前出生的才有资格领取补贴,而我刚好是1992年5月生。这听上去就很荒谬。 于是我查询了湖南省计划生育文件,即《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湘卫家庭发[2017] 2号),文件列示有5点基本条件,我们都是符合的。所以又要家父把该文件拿到村里去看,结果说是湖南省的文件不适用,要用岳阳县的文件,对方就把文件给我家父看了。 我疑惑:为什么湖南省的文件连岳阳县都不能适用???!!!我也不知道给家父看的是什么文件,于是又查岳阳县的文件,查到《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岳县政发〔2013〕7号),上面也没说什么1992年4月出生前的才可领取。所以就纳闷了,望相关部门能予以解释明白。 |
回复部门: | 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 | 2023-03-08 10:14:01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湘卫家庭发【2017】2号文件规定:1992年4月1日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子女,依法办理了《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为合法收养,否则为非法收养。非法收养不符合农村奖扶申报。您养父于1994年5月以后收养一女,未办理《收养证》,不符合农村奖扶申报。如有疑义,请您拨打我局计划生育指导股电话0730-7663796.
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县卫健局
2023年3月8日 |
再次反馈: | 这个回复太扯了。我的亲生父亲被认定为养父,明明我是1992年5月生,写的是1994年5月后收养一女。太搞笑了。且,家里明明就有独生子女证!我不知道你们的依据是什么! |
再次回复: |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公田镇计生办调查核实,确定您的养父是于1994年5月以后收养一女,未办理《收养证》。您2012年有办理独生子女证,不一定有独生子女证就可以申报农村奖扶,根据湘卫家庭发【2017】2号文件规定,非法收养不符合农村奖扶申报。 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5日 |
再次回复部门: | 县卫生健康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23-03-15 15:1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