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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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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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购房财政补贴的咨询 |
来信人: | 欧荣晖 |
来信时间: | 2023-05-20 10:25:24 |
内容: |
领导您好 我在网上了解 文号:岳县政办发〔2022〕13号-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八、实施购房契税补贴优惠。在本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县财政局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九、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凡在本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由财政部门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我想咨询:我2018年8月在岳阳县江河颐璟城购买第一套刚需住房,我不知道是否适用于该政策文件,因为购房时间在政策发布之前。 望回复,谢谢 |
回复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3-05-24 08:24:14 |
回复内容: | 关于信件编号177002市长信箱的回复 欧荣晖: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关于购房财政补贴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您本人于2018年8月在岳阳县江河颐璟城购买第一套住房,文件要求购房是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5日期间才能享受该政策,因您购房时间是在政策发布之前,故不能享受该政策。 特此回复!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