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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荣家湾街道长丰路辅导停车位的问题咨询
来信人: 王梓鸣
来信时间: 2026-01-22 10:13:06
内容:

尊敬的领导,请问关于长丰路御花园、御公馆、浔阳花园门口辅道的划线停车位,为什么会被铲除呢,请问铲除的依据和文件是否明确;交警会贴罚单,由于车位铲除之后并没有通知,也没有设立相印的违停提示牌,地上也没有划禁停黄线,这样的做法是否欠妥呢,一天路这么长,不可能只在路口立一个警示牌吧,已经贴上的罚单,是否可以进行撤销,谢谢。

附件1:微信图片_20260122102906_167_172.jpg

附件2:微信图片_20260122102923_168_172.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交警大队
回复时间: 2026-01-27 16:06:0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荣家湾街道长丰路辅道停车位的问题咨询》的反馈留言收悉,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2345公众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将来信转交至交警大队。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长丰路辅道停车位予以铲除,系因该辅道路段条件不适宜设置停车位。且路段周边设有幼儿园及小学,上下学高峰期车流量集中,原有停车位易引发交通拥堵,影响通行秩序与出行安全。

  2.长丰路辅道已设置禁停标识,严管路段禁停标识均统一设置在各路口显眼位置,同时明确标注了禁停路段的起止范围,便于驾驶人清晰识别。

  3.该路段地面无需施划禁停黄线,按照交通管理相关规范,仅在允许停车的区域施划停车泊位,无停车泊位的区域即视为禁停区域。

  4.长丰路辅道实行24小时全天禁停管理,任何时段均禁止车辆违规停放。对于已张贴罚单的违停行为,因违法事实已成立,依法不予撤销,相关处理符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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