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6-1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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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县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七、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八、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政府预算)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四、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五、一般预算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

十六、一般预算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一般预算拨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八、一般预算拨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预算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般预算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

二十一、支出预算项目明细表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七、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八、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二十九、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十、财政支出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酒类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水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监测及保健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和加强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2、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监督管理。

13、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参与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全县法人数据库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16、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7、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定期检查、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商品质量各项法定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商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打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管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8、承担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19、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0、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药品安全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

21、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督和处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

22、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3、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及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4、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25、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2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27、指导全县市场和质量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8、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9、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20个:办公室、财务股、法制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股、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商标和广告监管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化和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县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酒类安全监管股

2、直属行政机构3个: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所、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管理所(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大队)、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所

3、直属事业机构3个:岳阳县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岳阳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岳阳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4、派出机构18个:荣家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一所(加挂荣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一所牌子)、荣家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二所(加挂荣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二所牌子)、荣家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三所(加挂荣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所牌子)、荣家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四所(加挂荣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四所牌子)、新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新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新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新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筻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筻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黄沙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黄沙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公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公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张谷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张谷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柏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柏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毛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毛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月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月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步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步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杨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杨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长湖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长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中洲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中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东洞庭湖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东洞庭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

5、挂靠机构2个:岳阳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岳阳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岳阳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因此本次预算公开的相关数据为2019年度本级预算和二级机构的汇总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2、23、24、25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

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总收入350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0.24万元,增加7.02%,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15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0.24万元,增加7.86%;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收入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但是今年年初预算减少了职业年金缴费,调减了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

(二)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总支出3508.2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230.24万元,增加7.02%,其中人员支出245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0.23万元,增加9.87%;公用经费48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1万元,增加比例2.1%;项目支出57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支出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但是今年年初预算减少了职业年金缴费,调减了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08.2万元,其中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350万元。相比上年增加230.24万元,增加7.02%,支出变化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另外今年年初预算减少了职业年金缴费,调减了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

(一)基本支出

本部门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3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乡镇工作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食品药品监管专项30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20万元、标准化项目管理专项15万元、专用材料检测专项35万元、乡镇和社区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专项20万元、执法办案专项105万元、消费维权专项20万元、网络监管专项5万元、打假专项30万元、乡镇站所经费140万元、三证合一工作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抽检经费90万元、食品药品监督举报奖励10万元、食安办工作经费10万元、质量强县工作经费2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机关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如办公、印刷、水电、邮电、物业管理等方面,比2018年增加10.01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15.5万元,降低12.9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1)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7万元,降低20%,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8.5万元,降低10.06%,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缩减车辆运行费用;(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39.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执法记录仪、办公桌椅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固定资产3195.04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9221.96平方米,价值1770.29万元;通用设备849.15万元,含执法执勤车辆21台,价值258.82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价值71.6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其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441.19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134.41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3508.2万元,重点绩效评价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9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第30张表《财政支出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表: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