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2号(2)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19 16:00
浏览量:1 | | | |

 

岳县发改字〔2020〕1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2(2)号提案的

回  复

 

张斌等三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荣家湾—岳阳公交客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依据。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8]950号文件规定,省内跨市、县(市)小型客车道路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小型客车依据交通运输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3)规定车长不超过6米,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由经营者根据运输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行定价,经营者应保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总体稳定,提高票价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90天,经营者调整价格应提前15天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相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2.实际情况。根据文件规定荣家湾—岳阳属省内跨市、县(市)小型客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于2019年5月5日对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县通达运输有限公司申请《关于岳阳县跨县(市)小型客车道路客运价格备案的请示》进行了备案审批。(1)旅客上车起步成人票价2元/人.次;(2)荣家湾—岳阳全程票价10元/人.次;(3)荣家湾—湖滨交叉路口7.50元/人.次。

3.提案回复。

一是起步价3元/人.次,无备案,应执行备案价格2元。

二是遇热天或冷天开空调的加收1元,无备案,应予取消。  

感谢你们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杨洲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欧安意  0730-766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