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1号(1)提案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1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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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东办字〔2020〕3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

答  复

 

游斌强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洞庭湖垂钓新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东洞庭湖垂钓由来已久,存在垂钓人员多、垂钓水域广、垂钓方式多、垂钓时间长、钓鱼数量大等特点,对渔业水生生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具有重大影响。针对东洞庭湖垂钓现状,自2019年以来,我办和渔政局多次向市、县人大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上级出台垂钓管理办法。尽管因受法律瓶颈制约,对垂钓执法管理无所适从,但是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为规范东洞庭湖垂钓管理做了大量工作。

一、突出了宣传教育。始终把规范垂钓管理的宣传教育纳入渔政执法的全过程,先后出动执法车船和执法人员下湖洲、沿岸线进行广泛宣传,印发、张贴宣传资料,提升广大钓友保护渔业水生态的自觉意识。

二、强化了垂钓整治。自2019年10月至目前,我办先后与市湿地保护局、市渔政执法支队、县海事局、县公安局、县东管办开展非法垂钓整治行动6次,拖离水上非法垂钓平台(排筏)12个,收缴钓杆9副,劝离教育钓友2600人次,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垂钓执法管理。特别是县政府2019年12月20日颁布《东洞庭湖全面禁捕通告》以来,我局强化了渔政执法打击和规范垂钓管理力度,目前垂钓逐步走向规范。

三、推动出台了政府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办和渔政局起草了通告,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24日出台了《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东洞庭湖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岳县政通〔2020〕8号),对垂钓禁止范围、可钓范围、垂钓行为、垂钓要求、非法垂钓法律责任以及涉湖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垂钓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撑。

为加强东洞庭湖垂钓管理,今后我办和渔政局将按照通告精神严格执法,同时也需要涉湖各职能部门和涉湖乡镇整体联动,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垂钓人员管理,切实保护东洞庭湖渔业水生生物资源,为推进东洞庭湖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感谢你们对东洞庭湖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2020年6月26日

岳阳县东洞庭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负责人:李利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立  0730---838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