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旅游经营秩序,进一步提升张谷英景区品质,树立良好的景区形象,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就景区内摆摊设点管理达成如下决议:
按照“入户经营,定点经营”的要求,各经营户一律不准将摊点摆放至自家屋外(不能超出阶沿),在景区游览线路及公共场所一律不准摆设摊点,要实行“定点经营”,“定点经营”处定为当大门前面的旅游长廊。如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将采取强制措施,一切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经营户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2013-9-28起实施,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
张谷英管理处
20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