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全县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负责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统计认定工作。
(四)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负责乡(镇)村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办理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承办与邻县边界的勘定和边界调处工作;指导各乡(镇)行政区划和界线争议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地名标志和城乡街门牌;管理地名档案;完成国家其他地名工作任务;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第24号部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并无协调跨省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职责,请予核实】
(七)制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拟订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指导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使用;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八)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县社会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 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全县民政信息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
(二)信访室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各种形式的上访;督办有关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三)规划财务股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制订民政事业费管理细则,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编制民政事业统计报表;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执行同级民政经费预算、决算审计;对直属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和基本建设进行审计,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审签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民政内部经费决算方案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对民政系统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执行同级财务审计;指导全县民政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电子统计台帐的维护与管理。
(四)社会组织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无行业党委、或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县级人大、政府不具有立法权,县级政府部门也没有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职能。】
根据工作安排,统一受理、承办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行政服务等事项。【内设机构承办本单位的行政事务无需授权。】
(六)社会事务股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承办全县权限范围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四条、民政部第16号令《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出具证明材料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涉港澳台的收养登记职权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无此职能。请予核实,如无最新规定,建议删除。同时,根据民政部第24号部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省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应当由省级民政部门负责,请予核实。】
(七)基层政权股(加挂区划地名股牌子)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定行政区划发展战略、规划;依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县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行政区划图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
(八)社会救助股
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指导督促乡(镇)实施社会救助工作;指导监督敬老院建设管理,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承办中央、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九)养老服务股
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负责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和福利院管理工作。
(十)儿童福利股(加挂社会工作股、慈善事业促进股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儿童福利事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社会收养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十一)人事股
负责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评比、表彰工作;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人事分工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姓 名 |
职 务 |
工作分工 |
刘滔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全面工作; |
周三波 |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
分管社会救助、政工人事、党建党务、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乡村振兴、 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机关党委、社会组织管理、革命老区、规划财务、 办公室、河长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福彩中心、 老区服务中心; |
汪秋宝 |
副局长 |
分管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含疫情防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养老服务、民生实事、 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社会工作、慈善事业促进、基层政权、 区划地名,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婚登中心、慈善服务中心; |
李九斤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及执法(含违建墓地整治)、工青妇,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殡葬事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未保中心)、救助站。 |
岳阳县民政局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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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赵星 |
规划财务股 |
龚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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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股 |
陈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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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股 |
易玲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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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股 |
陈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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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股 |
方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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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股 |
谢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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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室 |
孙自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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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股 |
荣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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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股 |
胡焱星 |
|
基层政权股 |
李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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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
袁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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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
徐朝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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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机构 |
救助服务中心 |
彭狄武 |
殡葬事务中心 |
朱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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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中心 |
荣望林 |
|
社会服务中心 |
荣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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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服务站 |
樊友雄 |
|
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蔡正华 |
|
慈善总会服务中心 |
易玲利 |
|
老区经济开发促进会服务中心 |
梁江 |
四、机构负责人、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刘滔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3:00-18:00(夏季)
办公地址:岳阳县富荣西路98号
办公电话:0730—3052811
电子邮件:cdaabbc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