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构信息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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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设置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组织人事、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预算经费方案申报、分配核算和财务指导、监督、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部门编制及局属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三)拥军优抚股(双拥办)。组织实施国家优抚,双拥工作法律及政策;主管现役军人(含武警),革命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国民党抗战老兵,烈军属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对象的伤残报批工作;负责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工作;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权限内负责的烈士评定有关工作,并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管理抚恤事业经费;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做好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和创建双拥模范县城活动。

  (四)移交安置股(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国家有关复退军人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管理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经费;负责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承办军队(含武警,消防)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退伍军人接待站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官转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和待遇保障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承担地方退役军人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的宣传解释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扬,荣誉奖励,信访维稳等工作。

  (六)就业创业股。组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负责复退军人就业政策的宣传,创业支持,就业培训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下属二级机构

  (一)岳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要职责是: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承担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政策咨询、权益保障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落实好就业创业、信访接待等相关方面工作。

  (二)岳阳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主任一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县烈士陵园和全县烈士墓及永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承担组织每年法定的“清明祭烈”、“9·30”烈士纪念日公祭、“12·13”国家公祭日公祭活动;做好来烈士陵园参观祭扫的相关接待工作。

  (三)岳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所长一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的相关服务工作。

  (四)岳阳县民兵训练中民。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主任一名。主要职责是:负责为民兵教育、训练提供服务。

  (五)岳阳县光荣院。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院长一名,副院长一名。主要职责是:提供收养,弘扬救助精神,负责“三无”老人、家庭无力照顾老人、在华无人照顾海外侨胞与外籍华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精神病人收养,收养对象的康复治疗。

  三、主要分工

姓 名

联系电话

职  务

主要分工

卢兴国

13607402889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付湘江

13787850169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岳阳县民兵训练中心工作。

方新宇

13974048985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股、岳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岳阳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工作。

廖 琪

17673488666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岳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岳阳县光荣院工作。

李小华

13874011133

办公室主任,规划财务股股长

负责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工作。

梁 明

13787851199

拥军优抚股股长

负责拥军优抚股工作

雷 胜

18773060066

移交安置股股长

负责移交安置股工作

陈来保

15115026000

政策法规股股长

负责政策法规股工作

张卫红

13874054088

就业创业股股长

负责就业创业股工作

刘八平

18873031888

岳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岳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

陈兴喜

15197053782

岳阳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主任

负责岳阳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工作

周 沅

13874099078

岳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

负责岳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邹 晶

17742509966

岳阳县民兵训练中心主任

负责岳阳县民兵训练中心工作

李紧跟

13617300055

岳阳县光荣院院长

负责岳阳县光荣院工作

  四、机构负责人、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党组书记、局长  卢兴国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岳阳县荣家湾街道车站南路199号

  办公电话:0730—7649158;  电子邮件:3610903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