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岳阳县财政局概况
岳阳县财政局成立于1983年,现设有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等13个职能股室,辖财政事务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等4个副科级二级事业单位和政府采购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中心等4个正股级事业单位。指导管理乡镇(办事处)财政所16个。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四)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施对部门预算中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结果运用。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县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申报地方税收减免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活动,统一管理全县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经营、处置收入。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资产评估及信息化管理,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控购审批工作。
(九)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县级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PPP项目的动态化管理,负责对全县PPP项目征集、评估、建设、运营以及项目移交的全程监督和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负责总预算的执行和对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管,负责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的预结(决)算评审,节约使用财政资金。
(十三)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对政府债务核查、监督,防范债务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五)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7648001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对局机关的综合绩效考评工作。负责财政系统业务专网及安全建设的基础平台选型,建立网络运行及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及中心机房、财政业务城域网、局域网、业务子网等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维护,对股室单位配置、报废信息设备提
出技术审核意见。负责办理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负责财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发布工作;牵头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单位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审核、协调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牵头建立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拟定范性文件解释草案;负责组织财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有关股室、单位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的汇报,并针对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补充、修改和完善的建议;负责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管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支付有关事项;拟订财政部门实施行政审批(许可)的综合性制度;负责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修订与发布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系统普法工作;负责对财政行政处理处罚的审查监督工作;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审核认定;参与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承担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股
联系电话:0730-7648035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核定以及职能职责的设定。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和下属单位班子建设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干部及领导班子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调配、任免、奖惩、交流、辞退、工资、福利、离退休等手续。负责组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预算股
联系电话:0730-7648128
负责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汇编年度全县财政预算,组织编制、审核、批复县级部门预算;负责制(修)定预算管理制度,牵头组织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指导全县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库;负责办理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减)工作;负责办理动用县级预备费的申报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部分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负责办理年终决算的结算、补助等有关事项;负责转移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对乡镇的转移支付、专项补助、税收返还等事项;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的联络事宜,负责起草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及报告说明。负责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指标的录入、审核和下达。负责办理上下级财政年度结算工作。
(四)国库股
联系电话:0730-7648124
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指导县级单位预算会计和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审核、汇总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收支报表;负责国库资金管理,协调人民银行国库,办理县级预算缴款、拨款和上下级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的收付业务;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归口管理县级财政专户资金账户和其他资金账户;负责审核批复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用款额度,组织招标确定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监督其执行委托代理协议;负责审计联络、组织与协调工作。监督县级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及拨付情况,协助做好利息收入征管工作。负责财源建设项目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联系电话:0730-7648022
负责掌握联系部门(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联系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提出有关行政性行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拟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协助对口联系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审核和批复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六)教科文股
联系电话:0730-7648010
负责教育体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协助对口联系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负责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事业性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负责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和优化事业支出结构问题;负责有关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并监督其执行;协助做好相关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七)经济建设股
联系电话:0730-7648228
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和相关资金管理,参与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参与研究拟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负责下达国债专项资金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财政专项基建支出预算;核定并办理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粮食、棉花、农资等专项储备经费,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和粮棉油等政策性补贴支出,管理粮食、供销企业简易建筑费、仓库建设和维修资金;负责管理对口联系的预算部门单位各项事业费;协助做好相关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砂石、东洞庭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协助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八)农业农村股
联系电话:0730-7648027
负责农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协助对口联系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农业水利等部门事业费;负责全县和县本级涉农支出的汇总和分析;负责移民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与财务管理;协助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
联系电话:0730-7648067
负责研究提出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影响的相应措施,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草案,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负责研究拟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管理财政安排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和药品监管、民政、残疾人事业管理等事业费及优抚安置经费、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救灾救济补助费、卫生专项补助经费、食品风险基金,以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就业专项资金、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等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有关制度、措施;负责审核、拨付行政事业单位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费;协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征管工作。
(十)金融债务股
联系电话:0730-7648037
负责研究提出落实国家有关金融货币政策的财政对策建议;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对地方金融类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参与拟订地方金融企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地方金融风险基金;负责管理县级中小企业担保补偿专项资金;负责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资金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政府债券发行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预警、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督导考核工作;配合开展债务问责工作;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负责监督县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除外商投资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的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编制汇总县属企业账务快报和年度财务决算,收集、分析和反馈企业财务信息;负责研究制定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负责民营企业重点帮扶工作;负责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市扶持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十一)综合规划股
联系电话:0730-7648200
负责预测分析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参与财政发展战略和重要财政改革方案研究;负责拟订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核有关标准;负责县级政府性基金设立的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研究社会收入分配政策和财政补贴等宏观调控政策,参与价格、工资及津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的设计,参与拟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福利待遇政策;参与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房改的财税政策,归口管理住房资金及其财务;参与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和住房金融政策;负责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方面的工作协调和相关资金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彩票管理有关制度,审核、下达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和确定彩票发行方式及技术规范,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的分配、使用,查处彩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收入的支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有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对国有土地储备工作评估论证;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和出让金、保证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储备土地的征地、拆迁成本和前期费用进行成本审核;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研究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拟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负责商粮、外事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负责指导外贸、外经、外资及境外投资合作企业的财务管理,参与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审查论证;负责拟订对外贸易、内贸流通、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口岸、服务业外事侨务等领域财政支持政策,管理相关专项资金。
(十二)国有资产和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0730-7648809
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等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有偿使用、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和资产收益监管;监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处置收入;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组织编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负责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汇总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调剂整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资产核实等工作,办理清产核资结果的核准和备案手续;负责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事项,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办理行政事业单位控购审批事项;负责检查和指导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研究拟订政府采购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汇总有关部门编制县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开展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工作;确定政府采购范围,依法拟订全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依法审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依法对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收集、统计、分析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十三)财政监督股
联系电话:0730-7648052
负责全县财政监督工作的统筹与综合协调;牵头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与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负责建立局机关内部控制机制,牵头拟订、审定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对机关各股室单位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情况、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及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情况实施内部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制定全县性的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检查验收;负责组织《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法检查;制定和实施全县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规划,负责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信息工作;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咨询及代理记账机构的报批与监督;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领导班子分工
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汪 辉 | 党组书记 局 长 |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事务中心等工作。 |
龙新献 |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 分管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办公室、政务公开、经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人事、工会、政务中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税政法规、会管、信息、机关财务、党建、意识形态、文明创建、老干、 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 |
荣卫忠 | 党组成员 派驻纪检监察组长 |
纪检监察派驻工作。 |
张大东 | 党组成员
副 局 长 |
分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业、教科文、金融、采购、农业担保、乡村振兴、青年等工作。 |
胡敏红 | 党组成员
副 局 长 |
分管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行政政法、财政监督、综合规划、外经、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机关纪委、统战、妇女、社会综治等工作。 |
陈复军 | 总会计师 | 分管国有资产管理、社保、国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政府债务工作; 协管预算。 |
五、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办公地址
单位负责人:汪辉
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龙新献
值班电话(传真):0730-7648001
电子邮箱: yyxczj7648001@126.com
冬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岳阳县荷花南路3号
邮政编码:4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