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乡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中洲乡   2014-12-17
浏览量:1 | | | |

中洲乡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

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一系列惠农减负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杜绝涉农恶性案(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推进我乡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减负“特派”监督员制度。每-聘请上一级及本级人大代表、为特派监督员,每个村两名,参与减轻农民负担的检查和督查工作,参与当地减轻农民负担的决策,参加每-召开的农负管理工作会议。

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面向农民收取的合理负担,都要填入监督卡。卡外收费农民一律拒交。

三、农民负担专用票据制度。为防止乱收费,统一使用农民负担专用票据,做到收钱必须给票,给票必须及时,否则农民有权拒交。

四、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组织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的内容包括: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补助资金、社会减免资金、“一事一议”资金以及低保基金、医保基金等。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五、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农民负担的动态情况,特别是涉农收费的记录要详细具体。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以便及时掌握农民负担的动态信息,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处理,做到防微杜渐。

六、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各涉农收费部门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牌,将涉农收费的标准、依据进行公示。村级对农业税灾歉减免、社会减免、“一事一议”资金等的发放、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农民群众放心。

七、农民负担检查和督查制度。除乡镇和有关涉农部门开展自查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和督查工作,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农户、微服私访,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得乡镇领导牢牢绷紧减轻农民负担这根弦。

八、农民负担案件查处制度。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案件,纪委监察局及时查处。涉及乱收或多收的费用,坚决退还到位;涉及的责任人坚决处理到位,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迁就。多-来,没有因农民负担发生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恶性案件,保持了地方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九、农民负担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的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受“一票否决”的单位,分别给予黄牌警告、重点监控,并进行专项治理;凡列为重点监控的单位,当-不参加评优、评奖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不得提拔、重用;连续两-被列为重点监控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短期内问题增加较多、信访量大幅度上升,干群矛盾趋于激化、减负形势趋于严重的单位,及时发出黄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