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环境监测设备经费投入,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不定期开展排污设施运行和排污情况突击检查,建立企业排污检查档案,加大偷排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行为。
二、认真执行规模养殖企业环境治理措施,确保监控和治理项目取得实效。
三、规范行政审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四、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