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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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交建字〔2015〕8号(A类)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

答 复

刘一标代表:

您在县人大第十六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加设安全警示标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反映的杨林中学、中心小学、城山小学三所学校出口没有交通安全标志,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确实是当前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由于乡村公路在建设时资金短缺,普遍存在重主体工程、轻安全附属设施的现象,交通安全设施没有同步建设到位。目前,我省已逐渐重视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加大了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力度,根据今-的项目计划,先省道、县道,后乡、村道,逐步完善安全设施。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和建设责任主体是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乡村公路安全警示交通标志暂由各乡村根据道路需要配置完善。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三所学校进出路口的安全标志问题,考虑到关系师生安全,情况比较特殊,虽然省市尚未下达乡村公路安全保障计划,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将作为特殊情况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5-6-10

联系单位: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刘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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