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议案的回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5-09-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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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人社建提字〔2015〕4号

关于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

议案的回复

尊敬的罗明辉代表: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人社局工作的支持。您们在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村新农保存取款磁卡机”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与金融办、信用联社共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ATM的增设和POS机终端设备的发行情况。我县信用社在2014-在全县20个乡镇信用社均安装了ATM机(取款机),在部分村安装了一台POS机。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POS机在我县各村推广难度较大,原因有三:一是作为银行要根据POS机刷卡笔数或按-收取费用,商家没有积极性。二是POS机使用率不高。如麻塘镇畔湖村安装了一台POS机,两-多极少使用,他们向县信用联社提出要求予以取消。三是目前广大群众用卡的意识不强,不使用现金交易感觉不直观、不放心。

二、关于您提出的“设村新农保存取款磁卡机的建议”,您的提案很好,对我们大力推进ATM增设和POS机终端营销,以缓解银行柜面压力、减少老-客户排队时间和提升服务水平等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一是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在每个乡镇信用社配备一台ATM机(存取款机),方便储户存取款。二是加大对POS机的推广运用,利用媒体以及其它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提高群众对POS机的认识和了解,转变观念,提高用卡率,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

感谢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以上是关于您议案的答复,不妥之处请您提出!

此致

敬礼!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七-二十八

承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人:苏红辉

联系电话:766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