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民建字〔2015〕1号(B类)
对岳阳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8号建议的答复
陈庆军、吴红兵、刘一标、谭斌、李红光、易玲、方细保、刘建新、易文斌、李正权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不能自理五保户的管理问题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各类五保对象613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301人,分散供养对象4832人。截止2014-,分散供养标准已提高到2640元,2015-将提高到2900元;集中供养标准则由400元/-提高到了450元/-。2004-以来,我县共投入资金1.5亿元,已建成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设计床位60个以上的高标准乡镇敬老院14所,建成建筑面积在1500㎡以上、设计床位40个以上的高标准乡镇敬老院10所,目前我县共建成乡镇敬老院24所,实现了敬老院乡镇全覆盖。今-我们又投入资金430万元,新建了新开敬老院,对新墙镇三合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新增床位100张,同时开展了农村幸福院建设,今-新增床位90张,确保集中供养率不断提高。目前,五保对象在定点医院免费治疗政策虽然解决了五保供养对象的看病难的问题,但因医疗产生的陪护和生活开支成了一个待解的难题。在今-民政部调研五保对象供养的问题时,我们就建议民政部针对五保对象就医的问题,参照老干病房的做法,为五保设立特别病房,切实从根本上解决五保医疗问题。关于五保对象建房补助的问题,从2013-开始,危房改造的职能已经移交住建局,我们将根据工作实际,建议县人民政府重视五保对象住房问题,出台相关文件,协调住建部门共同做好五保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15-9-8
承办单位:岳阳县社会救助局
联 系 人:吴京向
联系电话:7632268
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提案办、县政协提案委 |
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5-9-8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