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5-10-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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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水务建字〔2015〕19号(A)类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

答 复

侯大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燎原垸大型水渠清淤扫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沟渠疏浚工作是根据市委卿渐伟书记提出的“今明两-争取完成全市沟渠疏浚工作”的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沟渠疏浚行动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的惠民工程,并于2014-10-通过印发了《岳阳县2014-2015-沟渠疏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工程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环境同步”的标准,清淤整治全县农村渠道5695 公里,清淤土方702万方。项目分2014、2015两-实施,2014-项目已于当-底实施完毕,2015-项目将在晚稻收割后的水利秋冬修黄金时期实施,目前尚未启动。该项目资金由县级资金、乡(镇)资金和村级自筹组成。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为主、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县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县办重点工程建设、乡办重点工程奖补以及全县大面奖励。各乡镇要积极筹措资金并引导群众筹资投劳,参与项目实施。

您所反映燎原垸大型水渠由于项目规模达不到县办重点规模(县办重点工程已在《方案》中确定),我局根据您所反映情况进行了了解,现已建议新墙镇将燎原垸水渠清淤疏浚工程列入我县2015-度乡(镇)办重点工程计划,于今-9-10-份左右实施。

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关心。

岳阳县水务局

2015- 7-20

承办单位:岳阳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刘 毅 凤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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