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公字〔2016〕第2号(B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
答 复
姚宗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机动车辆及摩托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随着机动车特别是小轿车数量的急剧增加,造成交通拥挤、交通事故频发等系列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为解决机动车激增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今-,交警大队在职权范围内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在县城主干道设置了中线防护栏;二是对全城禁鸣、禁停警示标牌进行了规范设置,在显要位置设置了指路牌;三是规范了全城的交通标志标线;四是增设治安防控摄像头,全天侯对全城治安及交通进行监控;五是加强对城区易堵点的交通秩序管理。大队责令城关中队在每上班高峰时段,派出警力在庆丰路与东方路接口处、城南市场十字路口以及东方盛世前“站高峰”,及时疏导交通秩序;六是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抓拍力度。对违停车辆的抓拍数,-平由去-的350起上升到今-的650起,并对违停车辆在电视台进行曝光,有力地打击了车辆乱停乱靠违法行为;七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今-上半-,已查处酒驾违法行为89起,拘留3人;八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交警大队今-先后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文明停车安全通行”、“摩托车右侧通行”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厚德广场,东方盛世等处设立宣传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同时上门到客运企业、县校车办、危爆运输公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安全生产宣传-、交通安全宣传分别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160余条;九是开展了迎国卫国检交通秩序整治,这个活动已延续了三个-;十是加强了整治城区摩托车的力度。今-上半-,我局共开展3次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查扣“三无”摩托车65台,没收伞具39顶。
您建议中提出的非法营运的管辖主体是县交通局客管所,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是该机构的专项职能。
通过前段时间大力宣传和强力整治,全县交通秩序有了好转,停车行为趋规范,车辆通行效率有了较大提高,但距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也恳请人大代表为公安工作鼓与吁,为共同建立县城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努力。涉及到其他职能部门的,我局拟将您的建议并我局的工作意见一同送达,力争引起重视,形成合力,尽快改变局面。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承办单位:岳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欧阳昭
联系电话:7666645
201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