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人社字〔2016〕2号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续广宁代表: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人社局工作的支持。您在县人大第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失地农民保障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根据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特别是两型社会建设的不断加快,形成了一大批失去土地行业的的农民,他们因为自身文化程度低,-龄偏大,缺乏相应技能,面临着养老、失业、医疗等诸多后顾之忧。就当前失地农民来说,大部分农民都有征地款和补偿费,但是这类人群出现生活选择失误和理财不当的行为,导致他们成为救助的潜在对象,可能在今后逐步突现出来形成社会问题。为此政府主要领导安排下,县人社局多次派人到平江县、湘阴县、云溪区考察学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并于2014-由县人社局带队,组织人社、国土、财政、民政、房产、生态工业园、台创园、城关镇等单位赴衡阳、长沙、湘潭等地进行考察学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二、保障制度整体推进缓慢,其主要原因有:1、相关政策尚不完善,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不完善,其他县市可借鉴度太低。2、参保资金筹措困难,参保积极性不高,周边已启动的县市运作不是很成功。3、许多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此外有的村已把补偿费直接发给农民,导致村集体参保资金筹措困难。4、部分农民,尤其是劳动-龄段以内的青壮-农民,参保远不如老-人积极,对参保缴费存在抵触心理。5、二轮土地承包实施不尽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一些地方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承包到户,以致征用的土地具体涉及哪些农户,底细不清,对象不明,导致实施工作中确定参保对象环节矛盾较大。
三、工作进展情况:去-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把该项工作摆上了重要工作议程,李勇常务副县长多次组织召开人社、国土、财政、经管、工业园区、有关乡镇等联席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按照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意向性方案,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参加新农保,也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进入养老保险范畴后,按政策享受养老保险,保障今后生活。现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摸清底数,确定推进机制。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县征地基本情况,由各乡镇和三大园区牵头,负责摸清被征地农民底子。
(二)明确责任,狠抓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土、劳动保障、财政等多个部门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才能有效运行。联席会议机制已经明确各部门职责。
(三)完善政策,尽快抓紧实施。实施办法草案已经制订,交由有关部门讨论,并深入到征拆第一线听取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县政府审议。
感谢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以上是关于议案的答复,不妥之处请提出!
此致
敬礼!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七-二十
承办单位: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承办人:苏红辉
联系电话:766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