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水务字〔2016〕16号C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
答 复
兰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山区乡镇现有渡槽全面进行安全鉴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山区渡槽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代,作为灌区重要输水建筑,在连接、畅通渠系,提高和扩大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上起着关键作用,为地方农民稳产增收、农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建设标准低、运行时间长,加之-久失修,部分渡槽已严重老化,确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作为灌区附属工程,渡槽管理权限属于所在灌区单位所有,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灌区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水务工作站管理,鉴定应由灌区运行管理单位提出。根据《灌区改造技术规范》(GB50599-2010)的有关规定,灌区改造时,应对灌区内的调蓄工程进行复核及安全鉴定。而灌区渠系建筑物如渡槽、倒虹吸、引水隧洞等安全鉴定目前仍未出台相应规范、规程,无法依规进行鉴定,而只能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其现场安全检测应由所在运行管理单位提出,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具有效力的现场安全检测报告。您建议中所提到的原甘田乡8处渡槽有5处在洞下段水库南北干渠上(横铺村史家渡槽、五星村曹家渡槽、甘田村石龙坳渡槽、石姑村石灰厂渡槽、横铺村沙冲渡槽、枧田村沙河渡槽),3处在铁山水库原饶港干渠上(甘田村南冲渡槽、东升村洋石咀渡槽、枧田村沙河渡槽),其中洞下段水库为小一型水库,属乡镇管理;原饶港水库干渠属岳阳市铁山管理局管理。因此,上述渡槽的安全检测应由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并由其委托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检测。
目前,国家已对大中型灌区启动了渠系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工程项目,但对于小一型水库为水源的小型灌区并无项目支持。作为水行政主管单位,我们一定会根据现状和地方需求,积极与上级对接争取资金解决老百姓身边的实际问题。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县水务局
2016- 8-17
承办负责人:吴爱桃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足平 763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