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 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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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渔办字(2016)01号B类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

答   复

陈完良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电捕鱼,切实保护洞庭湖及新墙河流域渔类资源》的建议已由县政府批复至我局,现将相关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东洞庭湖的渔政执法和渔业生态保护。自2012-实施“洞庭风雷”行动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渔政执法和惠渔政策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重点倾斜,出台了《关于依法整治渔业捕捞秩序切实保护东洞庭湖生态环境的通告》(岳县政通【2014】1号),将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生态纳入涉湖乡镇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县四大家领导多次下湖督战“洞庭风雷”行动,积极参与非法捕捞打击,有力支持了渔政执法。

二、强化宣传教育。我局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实行宣传全覆盖。每-通过出动宣传车(船),张贴政府通告,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赠送生态保护手册,印制便民服务卡,开通举报电话,播放电视宣传广告,开通门户网站,渔政官方微信和渔民手机信息平台等形式,广大渔民和社会公众宣传教育面已达100%,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三、加强巡湖巡查。落实了领导带班,节假巡湖巡查不间断,加大了巡查密度和力度,实行了巡查水域、路线、时间、人员、志“五到位”,确保了巡查全覆盖。

四、严格执法措施。创新执法方式:实行亮证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采取驻点蹲守、流动巡查、打时间差、情报员举报和激励奖惩等执法方式,加大交介水域,重点水域和集中高发违规捕捞水域的打击力度。整体联动执法:主动加强外省、市联动执法,自行组织站(队)联合专项整治,整合涉湖乡镇,长航公安,县公、检、法等部门执法力量,在重大案件办理上,快查快办,每-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不下60次。严格执法处置:对非法捕捞人员一律处理:罚没物渔获物一律没收、渔船一律扣押销毁、案情重大的人员一律行政或刑事拘留、油补资金一律扣发、捕捞证一律吊销等“六个一律”措施,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人员。

五、严厉打击整治。近二-,投入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资金460万元,重点加强“迷魂阵”、“矮围网围”清除,电捕鱼整治和其他害业打击,先后开展“洞庭风雷”、“执法护渔”和“清湖”等专项整治138次,共办理渔业案件288起,其中刑事拘留61起,治安拘留128起。全面拆除矮围网围:2015-投入47万元,拆除麻塘外湖矮围3处,拆距6000米,捣毁水泥闸口2处。2016-3--4-,为落实省政府开展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投入175万元拆除矮围11处,拆距1.45万米,拆除矮围面积1.21万亩,拆除土石方17万立方,拆除水泥闸口4个,清除网片9.1万平方米,东洞庭湖的矮围网围全面拆除并有效监管。全力清除“迷魂阵”近二-,共清除残留“迷魂阵”368杠5.8万米,网围、网片1.8万米,拔残留竹竿3.6万根,烧毁网围1.1万米,竹竿2万根,目前残留“迷魂阵”已全部清除。全程打击电捕鱼:近二-共办理电捕鱼案件158起,其中刑事拘留48起,治安拘留92起,扣押渔船94条,没收电捕工具175台(套),收缴电网等设备118套,烧毁电渔船8条,目前电捕鱼已有效遏制,其他非法捕捞得到全面打击整治。目前东洞庭湖捕捞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洞庭渔业生态得到有效保护。

代表所提切实保护新墙河渔业资源,因新墙河不属我局管辖范畴,我局主要负责东洞庭湖渔政执法和管理。

感谢你们对我局所辖东洞庭湖渔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2016-8-10

 

承办单位: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局

承办负责人:李锋   手机:1360740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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