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卫计字〔2017〕1号B类
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
答 复
任秋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成立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若干规定》、湖南省《关于在县(市、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2〕23号)要求,为设立岳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县卫计局作出了多方面的努力:
一是向县委、县政府及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
二是2015-5-,由县卫生局出资,县政法委领导带队,县司法局组织,卫生局参与,成立岳阳县第三方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考察组,赴江西省新余市考察了新余市第三方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新余市称医调委),对其进行了具体了解。
三是2016-,县卫计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县政法委汇报,并就《关于建立岳阳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方案》提出了建议。
医患纠纷存在特殊性,对象特殊,专业性较强,建立第三方调解机构很有必要,县卫计局将针对解决“医闹”问题,促成第三方调解中心建立,从机制上保障,促进医患纠纷处置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同时,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形成不能闹不敢闹的社会环境;加协调沟通,让政法部门明确自身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以坚决的态度,顽强的意志,毫不留情地打击典型医闹案件,决不能让集体财产受到损失、让医务人员受到伤害。
感谢你对岳阳县卫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卫计局
2017-4-28
承办负责人:吴修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修明1397401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