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财字〔2017〕15号C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 答 复
李大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合村之后每村奖励四万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县情实际,围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这条主线,以“精简、效能、统一”为目标,通过并村改革,减少建制村的数量,扩大建制村的规模,优化建制村的布局。村级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班子结构优化,管理能力提高,经费保障到位;村级经济得到发展,形成产业特色,集体收入门路拓宽,农民收入增加;农村面貌得到改善,整合资源要素,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村级自治能力得到增强,管理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真正建立起“村为主、乡负责、县统筹”县域治理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根据《岳阳县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岳县发〔2016〕4号)的规定,乡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村目标任务的,每合并减少一个村一次性奖补4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和提升村级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可以用于化解村级历史债务。但这项资金的来源为省财政转移支付,在省财政因目前省财政暂没有将该资金下拨,因此政策暂未落实到位,我县在省财政资金未下拨的情况下,2016-底县财政先期垫付了每村1万元,用于缓解合村后经费不足的问题,待省财政厅下拨资金后我们将严格按要求尽快落实到位。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17-6-15
承办负责人:汪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大东 0730-764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