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综整字〔2017〕1号C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
答复
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禁小产权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岳阳县违法建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整治办),是全县禁违拆违治违的临时性机构之一。成立整治办是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成立的,并不是岳阳县的特色特权,且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机构。
岳阳县违法建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立到现在,在办案过程中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且不是交少量的税费及罚款后,让违法建设合法化。按省级文件要求,是处理2014-12-30前的小产权房,而我办近四-来从未处理过小产权房;至于新墙镇的小产权房,我办未处理过一栋。对有在国有土地上的违法交易、违法建设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大案要案,在处理时,必须经主管城建副县长签字后,我办方可受理。
我办在过去几-的工作中,为全县禁违、拆违、治违做了大量的工作,平息了很多社会矛盾。
关于政府主持的拆迁工作,不是我办工作分内之事,也从未受理过此类案件,我办无法回复。
综上,我办依法据实回复,欢迎关辉代表实事求是的监督我办的工作。
2017-6-16
承办负责人:陈勇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付小林 1397408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