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违法建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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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综整字〔2017〕1号C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

答复

 

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禁小产权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岳阳县违法建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整治办),是全县禁违拆违治违的临时性机构之一。成立整治办是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成立的,并不是岳阳县的特色特权,且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机构。

岳阳县违法建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立到现在,在办案过程中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且不是交少量的税费及罚款后,让违法建设合法化。按省级文件要求,是处理2014-12-30前的小产权房,而我办近四-来从未处理过小产权房;至于新墙镇的小产权房,我办未处理过一栋。对有在国有土地上的违法交易、违法建设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大案要案,在处理时,必须经主管城建副县长签字后,我办方可受理。

我办在过去几-的工作中,为全县禁违、拆违、治违做了大量的工作,平息了很多社会矛盾。

关于政府主持的拆迁工作,不是我办工作分内之事,也从未受理过此类案件,我办无法回复。

综上,我办依法据实回复,欢迎关辉代表实事求是的监督我办的工作。

   

                        2017-6-16

 

承办负责人:陈勇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付小林  1397408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