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民字〔2017〕01号A类
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杨世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311大队设立单位型社区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2017-6-2,市政府副秘书长毛绍武率岳阳市民政局、楼区民政局、岳阳县民政局及311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共7人赴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3大队就社区建设进行了为期一天的考察调研。通过调研考察,考察组认为,311大队成立社区的模式可参照303大队的社区管理模式。311大队与303大队同属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二级机构,均为省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两家单位的区位条件及职工家属落户情况极其相似。单位住地均在县城,而职工家属的户籍均属市管。长沙市天心区批准成立了303大队社区即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牛角塘社区居民委员会,考察组建议,在岳阳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岳阳县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由岳阳市楼区政府批复311大队成立独立社区(社区名称待定)或吕仙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该社区服务对象是311大队的全体职工家属及311大院内其它常住人口,管理模式参照303大队的模式,由311大队自行管理,社区主任和书记由311大队委派,其他工作人员可由岳阳楼区委派或招聘,社区工作经费纳入市区财政预算。社区接受岳阳楼区的直接领导。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17-6-18
承 办 负 责 人:皮定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龙石祖 305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