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建字〔2017〕6号 B类
彭卫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活噪音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流动摊贩高音喇叭整治
为加强县城噪声污染管理,净化城市环境,做到还“清净”于民,住建局按照您在建议中上要求,责令城管大队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6-份专门还组织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常监管中,重点对商铺门口放置高音喇叭的行为加大宣传和制止力度;对流动摊点小喇叭发现一处,取缔一处,收到较为明显的效果。目前,城区游动摊贩噪音扰民问题明显好转。
二、关于汽车随意鸣笛整治
这项工作属于交警大队的职能。收到您的建议后,交警大队对城区汽车随意鸣笛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人流量集中的街道(以天鹅路和东方路为主)实行禁鸣,设立禁鸣标志;二是结合当前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驾驶员慎鸣喇叭的意识;三是组织专项整治,加大了对随意鸣笛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此类情况也有所好转。
三、关于无牌无消声器大马力摩托车整治
经交警大队调查,驾驶无牌无消声器大马力摩托车的车主以20岁左右的-青人为主,这类人员的生活规律是晚上一直到深夜不睡觉,上午一般呆在家里补睡眠,与正常人的作息时间截然不同。针对此类情况,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打破勤务时间,集中警力在深夜查扣此类摩托车,一旦查获,严管重罚;二是开展宣传,劝诫-青人不要购买、驾驶此类车辆;三是对未达到标准的摩托车一律不予办理上户手续。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6-30
联系单位: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负责人:肖朝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煌 76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