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交字〔2017〕8号A类
对岳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
答 复
梁兴龙代表:
您提出的《对大众村刘旺组危桥进行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工程是国家,“十二五”、 “十三五”期间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一项政策,针对的对象为“十五”和“十一五”期间路基路面建设已经完善的农村公路上的桥梁,且桥梁必须在湖南省农村公路桥梁数据库中。收到建议后,我局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察看,您所提大众村刘旺组危桥在湖南省农村公路桥梁数据库中,桥名为大仙桥。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的规定,乡、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由乡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我们将根据公路桥梁的所属辖区,联系当地政府,做下一步的计划安排。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7-6-20
承办负责人:江拥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军 1397408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