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卫计字〔2017〕9号A类
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
答 复
周三波、杨卫华、胡焱军、秦法宝、张文毅、王四平、蒋六平、李泽迪、潘草生、徐梦琴、梁兴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长湖乡卫生院换址至集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湖乡卫生院服务人口多,服务范围广,为改善长湖乡卫生院医疗条件,促成迁建,县卫计局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多次向县委政府汇报长湖乡卫生院基本现状、业务开展情况及目前面临的困难。2017-,县卫计局对精神病专科项目积极与市县发改委对接、沟通,已争取将此项目由原三医院变更至现长湖乡卫生院,并对该院实行整体搬迁。目前县委政府已同意变更,省市发改委正在变更审批。
二是长湖乡政府无偿划拨土地15亩用于长湖乡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并完成了前期“三通一平”等工作。
三是长湖乡卫生院成立了整体搬迁项目专门的领导班子,目前正在进行整体规划和项目前期申报工作。
如省市发改委通过审批,该项目预计2017-底前开工,此项目对湖乡卫生院医疗条件改善十分关键,我局将在项目始终提供一切帮助。
感谢您对岳阳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卫计局
2017-4-28
承办负责人:许文杰 周关度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正安 1397408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