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水务字〔2017〕13号C类
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0号
建议的答复
毛鸥、汤少文、卢亚军、胡建国、付晶、胡灿辉、唐欢、何军科、陈龙、邹轮元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先在步仙镇实施2017-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10-2012-实施过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后,国家一直未安排此类项目。去-,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争取到2017-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由于项目申报时项目建设地点就已确定为长湖乡和杨林乡两个乡镇,且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批。因此,该项目建设地点不可能再作调整。步仙镇作为我县农业大镇,水利基础薄弱,亟待解决的农村水利问题很多。我局作为职能部门,会尽力向上争取项目,目前已着手申报2018-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计划,争取该项目明-能够在步仙镇实施。
做好水利工作,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是我局职责所在,我们一定会诚心接受你们和社会各界提出的良好建议,尽职尽责,把我县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这项大事做扎实。
感谢你们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县水务局
2017-7-19
承办负责人:刘季用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足平 1397303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