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民政局对岳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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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民字〔201703B

岳阳县十届人大次会议

89号建议的答复

 

邓银华、周代建10名代表:

提出的《关于推进文明殡葬事宜的议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您们的建议和县委、政府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为了让群众摒弃丧葬陋俗,2014-县人民政府出台《岳阳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妨碍公共秩序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污染环境。第六条规定: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禁止丧事大操大办,禁止封建迷信活动。今-,为引导群众抵制人情风盛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和殡葬中的陈规陋习,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岳阳县“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岳县办201745号),方案明确到2018-底要基本形成“婚丧喜庆”的办理新风。我局根据“治陋习、树新风”方案要求,已经起草了《岳阳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正在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方案从全面推进丧事简办礼俗改造强化区殡葬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开展“三沿六区”乱埋乱专项整治行动殡葬奖补政策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与时间节点,在充分尊重传统民俗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丧葬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逐步遏制不良殡葬行为。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民政局

2017-6-18

 

 

      李九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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