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发改〔2017〕144号 (B类)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
答 复
刘一标、程立斌、费时铭、方敏、刘继勇、罗拾贝、黄丁巳、王高红、龙阳保、蔡平凡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的议案》(第99号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于2016-12-29召开了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动员大会;12-30下午5时,全县234台参改车辆全部封停,标志我县公车改革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根据中央、省、市公车改革政策要求,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单位为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涉及人员为上述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至目前,我县70家参改单位已全部改革到位,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已发放,完成了第一批公车拍卖,标志我县公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共有参改单位70家,其中县直部门56家、乡镇14家。经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三家联合审核后,全县共有参改人员2926人(其中处级70人、正科485人、副科938人、科员1297人、办事员及工勤人员136人)。
二、关于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按中央统一部署,用2—3-完成公车改革任务。目前,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启动。《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意见》(中改办〔2015〕35号)已于2015-12-29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已报中央待批,预计8-前执行。市、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应在今-底前完成。
三、关于我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情况说明
此次公车改革是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所有政策均由中央、省制定,市、县一级只有执行权,没有决策权。在上级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政策未出台前,我县无权制定政策。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我县会立即启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另外,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未启动之前,按原规定执行。
真诚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6-28
联系单位: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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