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
答 复
刘小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向红公司(九六三四厂)职工家属乘车难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岳阳市至娄底市客运班车途经岳阳县的问题
岳阳市至娄底市客运班车线路牌附卡途经点中没有岳阳县荣家湾,其受9634厂职工邀请途经我县荣家湾,在9634工厂门口载客的经营行为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属违法经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可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如何解决9634厂职工出行不方便的问题
1.申请岳阳市至娄底市客运班车到我县城南客运站进站发班。按照相关规定,由该线班车所在公司向我局下属道路运输管理所呈报,逐级上报至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过许可后可进我县城南客运站进站发班,至于在许可过程中,涉及到本辖区内班线许可相关事宜我局会全力配合。
2.申请开通荣家湾至娄底新化客运班线。如果有职工及家属愿意申请荣家湾至新化客运班线,我局将按程序进行申报,全力配合解决出行难的问题。
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便捷出行问题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更是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所在,我局将尽全力支持解决9634近七千名职工出行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甘柏旺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毛锽锧1397404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