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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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治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居)离任干部副职生活补助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层工作很辛苦,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推动工作,为基层发展稳定作了很大的贡献。

一、关于提高补贴标准的建议。县委组织部已多次到农村中实地调研离任村干部补贴情况,与周边县市进行了调查了解,经综合各方意见,已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提高离任村干部补助待遇。经县委研究同意,对符合要求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提高30元,从2018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每月150元提高到了每月180元。

二、关于生活困难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改〔2009〕2号)规定,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我县财政财力有限,上级只出台了政策,并没有专项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进行预算,目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纳入县财政专项预算尚有难度。

三、关于离任村干部进行分层次补贴的建议。根据湘发〔2007〕10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在60周岁以上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我县严格按省市文件进行落实,特别是我县1983年建县,村干部任职档案不完善,很难核定离任村干部在村任职情况,因此没有分层次确定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感谢您对岳阳县委组织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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