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
答 复
陈完良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电捕鱼等害业行为,切实保护东洞庭湖、新墙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洞庭湖、新墙河是我们的母亲湖(河),保护其水域生态环境是涉湖(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
我县所辖东洞庭湖210万亩水域,新墙河流域108公里,是对外开放性湖泊,渔业资源十分丰富,有8目23科125种,是内陆大江大湖渔业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战场。近年来,鱼类资源种类、数量、个类大小逐步减少,主要原因是:三峡绝流、水体变化、水体污染、大量航运船只排污、采砂浮吊等破坏了鱼类的索饵场,越冬场以及洄游通道,其次为非法捕捞的影响。
县渔政局作为东洞庭湖渔政执法主体,畜牧水产局作为新墙河流域渔政执法主体,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担负起渔业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责任。近几年来,在全面加强渔民宣传教育,强化巡湖巡查力度,强化水域监管,创新渔政执法机制,落实渔政执法措施,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保护江豚、中华鲟等稀有物种,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强化联合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特别是在整治电捕鱼、迷魂阵、矮围等害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县渔政局开展“执法护渔”、“清理违规渔具”、“整治电捕鱼”、“清剿迷魂阵”、“拆除矮围”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整治98次,办理渔业案件193起,其中行政拘留47起50人,刑事拘留22起42人,清剿残留“迷魂阵”197杠3.9万米,收缴电捕设备126台套,扣押电捕鱼船42条。县畜牧水产局共拆除新墙河流域“迷魂阵”2.7万米,没收电捕工具8台套,处罚金额7000元,有效扭转了东洞庭湖和新墙流域捕捞秩序,2017年县渔政局被农业部评为“亮剑2017年渔政专项执法”先进集体。
为进一步加强东洞庭湖和新墙河流域渔业水生态环境保护,县渔政局和畜牧水产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完善常态化巡湖(河)机制。严格落实湖(河)长责任制,实行巡查无空档,巡查全履盖,突出重点水域,交界水域,隐蔽水域的巡查频率和力度。
二、建立整体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东洞庭湖和新墙河的执法管理,开展联合宣传教育,联合执法,联合办案,信息共享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助推渔业生态保护。
三、强力开展执法整治行动。强力开展“亮剑2018渔政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迷魂阵”、电捕鱼等违法捕捞的清剿打击力度,捕捞工具一律没收,行政处罚一律顶格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治安或刑事拘留,对非法捕捞形成高压震慑。
四、大力改善渔政执法保障。建议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工具配套到位,执法经费逐年增加,强力支撑渔政快速、安全、高效、精准执法,为东洞庭湖、新墙河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保障。
感谢你对东洞庭湖、新墙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5日
承办负责人:李海波
承办人:陈三星 0730-834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