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
答 复
黄甲地、谢新良、王勤、漆龙波、刘四兵、付文勇、梁忆仲、任伟平、周立雄、童铮、吴旺兴、续广宁、张文毅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基础工作。没有农村的清洁就不会有乡村的美丽和群众的幸福。县政府考虑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突出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四难”问题(卫生习惯改变难、垃圾收集处理难、长效管理坚持难、经费投入保障难),出台了垃圾压缩站建设、垃圾填埋场建设、垃圾禁烧、禁炮限塑等一系列政策方案,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2018年,农村环境卫生专项资金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执行《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试点方案》文件规定,明确按各乡镇农业人口和农林场实际人口,按30元/人·年安排专项资金。全面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收集清运社会化服务的处理方式,全面实行农村垃圾粗分类管理,全面部署村级环境卫生理事会管理机制,继续实施禁炮限塑管理。目前,工作成效较好,农村垃圾基本实现了集中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垃圾焚烧现象得到遏制,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大幅度减少。我们将按照建议要求,继续加大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管护的力度,为我县乡村振兴和美丽幸福岳阳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农业局
2018年7月26日
承办负责人:付绪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南刚 1397303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