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
答 复
童铮、周三波、杨卫华、胡焱军、秦法宝、蒋六平、李泽迪、潘草生、徐梦琴、梁兴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岳阳县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住院综合楼配套项目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建议做了重要批示。5月9日,我局会同县卫计局分管副局长赴长湖乡卫生院进行专题调研,与长湖乡政府相关领导和长湖乡卫生院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座谈,对长湖乡卫生院现状进行分析,并就其发展思路进行了深入探讨。
岳阳县长湖乡卫生院位于长湖乡洪桥村(原宏图村),远离集镇,只能辐射长湖乡30%人口,不能满足乡镇医疗卫生需求。2010年,长湖乡卫生院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但由于长湖乡卫生院建设用地未落实,项目一直未安排计划;“十三五”期间,国家政策调整,取消对乡镇卫生院的建设项目支持。2017年6月,县政府组织县发改局、县卫计局、长湖乡政府等多家单位召开会议,将岳阳县三医院精神病专科住院综合楼项目选址变更至长湖乡,与长湖乡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进行整合。但因政策限制,目前在配套职工家属楼和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上没有中央预算内资金扶持。
目前,我局和县卫计局正积极开展医疗卫生领域“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岳阳市大健康产业规划编制调研工作,我们将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能力项目储配,一旦国家政策调整,确保做到有政策就有项目申报,为基层医疗卫生领域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感谢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并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龚湘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振荣 766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