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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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

答  复

 

彭雪元、彭望平、殷良、龙江、赵水淼、王仕舟、高湘元、任畅、姜志明、周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岳阳县村级退职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现行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建议。县委组织部已多次到农村中实地调研离任村干部补贴情况,与县直等有关部门进行商讨,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征询离任村干部政策等,经综合各方意见,已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提高离任村干部补助待遇。经县委研究同意,对符合要求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从2018年1月起每人每月增加生活困难补助30元。从之前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80元。

二、关于补助资金由县民政或财政专项发放的建议。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改〔2009〕2号)规定,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按照政策要求并结合岳阳县财政状况实际情况,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暂时无法纳入县民政或财政专项预算。

三、关于村离退副职干部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建议。为掌握全县离任村干部情况,今年初,我们对全县离任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据不完全统计,我县未享受补贴的离任村干部还有6000多人。目前,上级没有专项经费,县财政财力有限,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待遇条件还不成熟。我们一定会向上级积极建议,争取政策支持,逐步解决离任村干部实际困难和问题。

感谢您对岳阳县委组织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4日

 

 

承办负责人:周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龙  0730-76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