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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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高红、程立斌、陈登高、李淑晖、方敏、罗拾贝、彭望平、刘继勇、龙阳保、蔡平凡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及解决离任村干部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在职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在全县建成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后,对村干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村干部直面群众,直面矛盾,为基层发展稳定作了很大的贡献。合村并组以来,精减了村干部职数,省委要求,村干部要实行值班制,全程代办制,对现任村干部要求也越来越高了,同时,省市高度关注村干部待遇保障,要求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报酬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收入2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核定职数的村干部之间的基本报酬按照1:0.9:0.7的比例确定。我县也高度重视村干部待遇落实每年经补贴村级运转经费4000多万元,省市要求村的运转经费不低于14万元,我县村均达到24.3万元,同时,加大了村干部招录公务员力度,每年都有2名村干部通过程序招录为乡镇公务员。今年,我们正在探索村干部专职化管理,探索村级服务平台星级管理,计划通过村干部专职化和星级评定提高村干部待遇,加大解决村干部事业编制力度。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向上级反映在职与离任基层干部待遇问题,也得到了上级重视,但省、市目前未出台新的文件,我们也继续关注与努力,争取逐步提高基层干部待遇。

二、关于为离任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的建议。县委、县政府一直重视村(居)干部养老保险,90年代与县人寿保险公司通过企业运行的模式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后因保险金额太少,这一政策被迫中止。近年来,我县一直探索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与周边县市区一起作过探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研讨,因不符合现行有关养老保险政策而难以实行。我们也多次向上级反映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但由于政策因素的限制,目前市里还没有相关文件出台,在职村(居)干部养老保险我们正积极探索,村干部在职期间计划采取县、乡、村三级补贴,个人自负部分的方式参加新农保,按这种模式,希望在近几年实施,目前还没有具体政策,只能参照新农保等执行。

我们一定会向上级积极建议,争取政策支持,逐步解决村干部实际困难和问题。

感谢您对岳阳县委组织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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