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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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司字〔2020〕1号  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

答  复

 

黄石凤、徐小胜、潘华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下辖的16个司法所包括乡镇司法所14个,街道司法所1个,管委会司法所1个,有力确保了“每个乡镇一个司法所”的设置要求。

16个基层司法所设所长一人,实行所长负责制。司法所核定的政法专项编制为51名,编制单列,专编专用,不与乡镇行政编制混用。同时,在我们的积极协调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一部分有调解工作经验、能吃苦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达到了每个司法所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3个政法专项编的要求,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保障。

在工作上,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制度、档案台帐、财物管理均形成了良好的业务规范。但在业务用房上无法全额满足规范化建设需要。全县16个司法所整体建设已纳入“十四五”规划,今年司法局投入30万元对筻口、杨林、新墙、柏祥等部分司法所进行维修改造。

感谢您对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司法局

2020年7月20 日

 

 

 

 

承办负责人:孙洋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孙洋 1397302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