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3)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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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交建字〔2020〕1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

答  复

孙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不文明行为处罚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部门联动打击非法营运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心城区交通运输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全力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市民安全、便捷出行,县人民政府决定,自今年7月下旬起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目前,相关工作方案已报送县人民政府审批。此次整治行动将从交警、巡特警、城管、路政、运管、公交抽调人员组成集中整治行动小组,常驻公交执法大队办公,重点整治城区车辆乱停乱靠、非法营运、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交通乱象,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关于严格执法的建议

一是严格问责。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及抽调人员的工作调度和工作考核,凡工作不力或是


失职失责的,启动问责程序,从严问责。二是严管重罚。集中整治期间,查处的车辆严格按2011年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区客运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的“六个一律”处理,即:非法营运车辆一律关停,机动车加装伞具一律没收;无牌无证车辆一律扣押;乱停乱靠车辆一律扣押;非法改装机动车辆一律扣押;暴力抗拒执法者一律拘留。三是强化宣传。对城区2009年退摩情况及城区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摸底,政府发布城区非法营运车辆自动退出营运市场公告。乡镇、电视台、残联等部门将依托各自的职能优势边宣传、边劝导,敦促从事非法营运及违规经营的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营运及违规经营行为。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彭泽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潘湘君 13974046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