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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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自然资函〔2020〕15号 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

答   复

 

黄甲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毛家湖垸内收储土地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毛家湖位于县城城北,垸内面积1500亩,该区域自古以来临近新墙河注入洞庭湖口,地下砂石资源较为丰富,2019年以来,县政府对垸内土地进行收储,并对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拆除,在此过程中有不法分子觊觎地下砂石资源,并组织机械设备对该土地地下的砂石矿进行盗采,我局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分别于2019年11月7日和2019年12月7日,两次在该区域扣押正在实施盗采砂石的机械3台,对无证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19年12月9日荣家湾镇政府对小毛家湖盗采点唯一出口用钢筋混凝土建设路障,封堵了该出口的货车进出道路,自此,该区域再无盗采情况发生。

我县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9月26日下发了《岳阳县规范矿产资源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职责分工,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非法采矿的日常巡查监管,我局会同荣家湾镇政府加大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盗采滥挖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再次发生。

二、建议县政府委托一家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小毛家湖垸内的所有土地(含已收储土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予以批复。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0日

 

 

承办负责人:童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红  138 0740 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