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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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财字〔2020〕2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

答   复

 

易明代表:

您提出的《城乡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不足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提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户分类、村(居)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工作模式,推进垃圾收运体系及运行建设,县财政在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8年将统筹整合专项资金,按30元/人的标准安排到乡镇和农林场。当前县城环境卫生以县为主,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由县环卫所负责,背街小巷由荣家湾镇各社区负责,考虑到文明城市创建及卫生城市创建过程中城区社区投入了较大,县财政将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安排50万元用于城区社区环境卫生。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0日

 

承办负责人:汪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复军;0730—764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