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自然资函〔2020〕19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
答 复
汤少文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订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田镇矿产资源现状
二、严格采矿权审批
2018年5月17日县政府《关于矿山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的会议纪要》(岳县府阅〔2018〕15号)精神,贯彻执行4个坚定不移:一是要坚定不移执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方针,全力抓好矿山的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二是要坚持不移贯彻“三个原则”和“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除了高岭土和东洞庭湖砂石资源以外,原则上不再新办理矿产资源开采证;原有证件到期的,原则上不延期;取得矿权但尚未开工采矿的企业,原则上由发证机关收加许可,不再开工开采。凡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关停;凡在岳阳中心城区视线范围以内的,一律关停;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一律关停;凡手续不全的,一律关停;凡超深越界开采、非法开采的,一律关停);三要坚定不移贯彻生态优先、全面复绿的工作要求,全力抓好已开采范围的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四是坚定不移执行严格执法、打非治违的工作任务,强力打击非法采矿、采砂及破坏生态环境、超深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三、合理设置矿权
根据新编制《岳阳县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公田镇拟规划矿区6个,其中饶港村长石矿1个,飞云村、伞把村、甘田村、公田镇坎上屋建设用花岗岩4个,横铺村石灰岩1个。此规划需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四、强化监管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了乡镇所日常矿山巡查制度及台帐,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建立了年终储量核查制度。每年年底各生产矿山必须聘请有资质的技术,对本年度矿山整体范围开采情况进行技术核查,防范超深越界、超量开采行为,掌握储量动态。
3.严格执法加大巡查力度。近年来,随着洞庭湖.新墙河流域全面禁采,各种矿产资源价格飞速上涨,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盗采矿产资源情况时有发生。2016年至今,我局执法大队联合公田镇政府禁沙禁矿办,采取驻点值班,不定期动态巡查,发动群众监督等方式,对公田镇范围内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几年来共计出动巡查人员两千余人次对公田镇范围内四十多个盗采点,进行拉网式巡查,共计打击盗采山砂、高低温砂,长石矿等矿产资源行为80余次,扣押盗采机械90余台,使盗采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五、矿山修复治理新举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精神,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边坡高差较大,确需实施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的矿石矿,可以开展试点工作。修复工程新产生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对外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保障其合理收益。
六、矿山资源改革新政策
2.发证权限上收。2019年底省自然资源厅发文,县级发证权限上收市级。
3.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自2020年到2022年底,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4.推行“净矿”出让。根据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起,推行“净矿”出让,但具体细则还未出台。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