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财字〔2021〕3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
答 复
黄丁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治安,摧残个人的身体与意志,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势在必行。县委县政府重视与关心打击毒品与犯罪工作,每年财政都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禁毒工作,包括批复给公安局的禁毒工作经费38万元及保平安专项审批经费中的禁毒经费100万元。每年县政府也会临批经费专项用于禁毒工作,全力支持禁毒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维系社会秩序。毒品犯罪经费已纳入预算并足额安排,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经费属于禁毒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已在专项经费中安排。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
承办负责人:汪 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复军 0730-764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