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人社字〔2021〕1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
答 复
熊朝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尽快解决失地农民保障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基本情况
自2014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1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一直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在县政府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到乡镇展开调研,到株洲市荷塘区、益阳市桃江县、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等地考察学习,并多次召开研讨会议,对已制定的《岳阳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岳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操作指南》、《岳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等进行了多次修改与完善。2020年,为更好地推进该项工作,我们再次对全县被征地农民进行了摸底,核对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项目,初步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5万余人,已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217427683元;按照2021年度暂定的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参保缴费基数,每人补贴5年,需补贴23494元/人,财政共计补贴资金81430204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岳阳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众多,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增多,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不断扩大,被征地农民数量日益增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势在必行。但岳阳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一直未完全启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如下:
一是各级对政策理解不透彻。2007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35号)文件下发后,全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启动。但各级政府、村集体和农民都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理解不透,特别是对“大部分失地、0.3亩以下”的概念理解厘分不清,据此判断我县的征地大部分尚未达到这一标准。
二是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识谈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是一项新事物,前无经验可参照,也没有典范可模仿。加之,《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107号)文件下发后,对确定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的,不准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因此,老百姓的参保意愿非常低。被征地农民宁可一次性领取征地补偿款,也不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从而导致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金不能足额收取,村集体预留金10%也未提留。
三是具体操作困难重重。首先,涉及范围广。自200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时间跨度长,征地项目多,征地面积大,涉及到全县所有的乡镇和大部分村组,失地群体较大。参保对象底数不清,历史遗留问题多,启动工作千头万绪,很多具体问题无法查清。其次,老百姓期望高。老百姓要求一次性参保的意愿强烈,不管失地多少,都想挤进“笼子”,各类矛盾相对较复杂。再次,资金有缺口。由于前期工作缺失,社会保障金未足额提取,社会保障补贴金额缺口巨大,县财政无力支付。最后,维稳压力较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六统一、六自主”,各县各策,差距显著,加之我县征地时间跨度长,项目多且小,群体广,老百姓期望值高,易引发各类矛盾,维稳工作压力巨大。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我县被征地的农民养老保险已保障3466人,还有4万多人要按“应补尽补”的惠民政策保障到位。我们将采取如下做法:一是针对征地跨度时间长、资金缺口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维稳压力大等方面作一个全面系统的风险评估,以便顺利推进失地保障工作。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老百姓知晓政策,弄懂政策,理解政策。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委、县政府牵头,人社、国土、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各职能部门抽派专人组成专职领导班子,全面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四是摸清数据,具体摸底调查各项基础数据,理清底数,排查历史遗留问题。五是统筹资金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6日
承办负责人:李马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方志文 0730-766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