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组复字〔2021〕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
答 复
熊朝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全面落实省委1+5文件要求,实行村(社区)干部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采取基本报酬加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标准确定;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标准不低于其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基本报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含副书记)、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待遇,按照1:0.9:0.8的比例发放。2018年以来,我县率先为所有村干部购买3000元/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县、乡财政保障90%,仅此一项,县乡财政每年需增加支出336万元。同时,我们还要求为每名村干部购买200元/年的人身意外保险,由乡镇组织500元/人的健康体检。
感谢您对组织部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日
承办负责人:刘四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鲁 艳 0730-76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