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经研中心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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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发改字〔2021〕 1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

答   复

 

彭雪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易地搬迁户统一办理生产用房用地手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五”时期,岳阳县易地扶贫搬迁总任务为1200户3953人,截止2019年6月底,已全面完成搬迁任务。安置模式分为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两种:分散安置466户1656人,集中安置38个点734户2297人,其中30户以下出组未出村统规自建安置点31个325户1009人;30户以上出村未出乡和EPC总承包的统规统建安置点7个409户1288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共到位专项资金23438.4万元,其中承接中央预算和上级各类专项、债券、贷款等资金22623.3万元,县财政列支征地拆迁资金815.1万元,全部由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承接、管理、拨付和使用。

三、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户统一办理生产用房手续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扶发〔2019〕13 号)第七条规定,2020年12月 31 日前严禁搬迁户私自加建住房,之后搬迁户如需加建,需经住建部门鉴定,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从2021年后,如需加建生产生活用房的搬迁户,经住建部门鉴定和乡镇审批后可以加建。

真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8日

 

联 系 人:姜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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